10 卫星通信系统


10.0.1 本章适用于对卫星通信系统设备安装场地的检查。

10.0.2 机房的净高、地面防静电、电源、照明、温湿度、防尘、防水、消防和接地等,应符合通信工程设计要求。

10.0.3 预留孔洞位置、尺寸及承重荷载和屋顶楼板孔洞防水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10.0.4 预埋天线的安装加固件、防雷和接地装置的位置和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条文说明

10.0.1 目前,智能建筑工程中卫星通信系统大多由电信运营商或建设单位测试验收。本章仅为保障卫星通信系统的通信畅通。对通信设备安装场地的检查提出技术要求。

在《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9-2013》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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