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功能设计要求


10.2.1 会议录制和播放系统应具有对音频、视频和计算机信号录制、直播、点播的功能。

10.2.2 会议录制和播放系统应具有对会议室内的AV、RGB、VGA信号等进行采集、编码、传输、混合、存储的能力。

10.2.3 会议录制和播放系统应具有多种控制方式及人机访问界面,方便管理者及用户的管理和使用。

10.2.4 播放系统宜具有可视、交互、协同功能。

10.2.5 计算机信号的采集宜支持软件和硬件等多种方式。

10.2.6 会议录制和播放系统宜能配合远程视频会议功能使用,并不宜占用视频会议系统资源。

10.2.7 会议录制和播放系统宜采用基于IE浏览器的系统管理和使用界面的B/S架构。

10.2.8 会议录制和播放系统应支持集中控制系统对设备进行管理和操作。

10.2.9 会议录制和播放系统应支持遥控器对设备进行管理和操作。

10.2.10 会议录制和播放系统应具有监控功能。

10.2.11 会议录制和播放系统应支持双机热备份方式。

10.2.12 会议录制和播放系统宜具有存储空间的扩展能力。

10.2.13 会议录制和播放系统在录制文件时,宜支持PPT自动索引及手动索引功能。

10.2.14 会议录制和播放系统应支持视频字幕添加功能。

10.2.15 会议录制和播放系统宜支持摄像机远程遥控功能。

10.2.16 会议录制和播放系统宜支持多级用户访问权限。

10.2.17 会议录制和播放系统的连续录制时间应满足使用要求。

10.2.18 录制文件应采用通用标准格式。

10.2.19 单套系统可扩展支持多组并发会议的同步录制直播。

10.2.20 会议录制和播放系统应具备在线用户的管理功能。

10.2.21 会议录制和播放系统应具备文件编辑功能。

10.2.22 会议录制和播放系统宜具备通过网络远程升级软件的能力。

条文说明

10.2.10 系统可以在控制室内对所有会议室的AV、VGA、RGB信号进行监听监视功能。

10.2.12 存储空间的扩展能力指支持标准的iSCSI、SAN结构的外存储服务器。

10.2.14 字幕添加功能即可在视频窗口的任意指定位置添加文字作为会议备注。

10.2.15 系统宜支持摄像机远程遥控功能,即在后台通过网络即可远程控制摄像机的动作。

10.2.18 录制文件应采用通用标准格式,如ASF等通用格式。

10.2.20 系统具备在线用户的管理功能,如点名、统计等。

10.2.21 系统具备文件编辑功能,可对录制好的文件进行编辑剪辑,删减合并等操作。

在《电子会议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799-2012》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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