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2 避雷设施


7.12.1 避雷设施及其配套材料的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进场检验报告。

7.12.2 避雷设施应接地可靠,并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7.12.3 浪涌保护器应反应灵敏、可靠。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在《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JGJ155-2013》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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