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社区商业 community commerce

以城镇居民相对集中的居住区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以便利居民基本生活消费为目标,提供日常生活需要的商品和服务的属地型商业形态。

3.2 社区商业综合体 community commercial complex

在一个或多个社区的中心,以满足居民及部分流动消费者综合生活消费需求,集中设置的规模较大综合性商业设施。

3.3 社区便民商业中心 community convenience commercial center

提供社区内居民日常生活所必需的商品和便利服务,设置相对集中和完备的,复合型中型的社区商业设施。

3.4 街坊商业 street commerce

设置相对分散与居住人口数量相对应,方便居民就近购买日常生活必需商品和服务,提供居民所需生活服务的小微型社区商业形态。

3.5 必备性业态及服务 essential formats and services

为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求,设置的社区商业业态及服务。

3.6 补充性业态及服务 supplementary formats and services

为满足居民多样化、个性化生活消费需求,选择性补充设置的社区商业业态及服务。

3.7 提升性业态及服务 improve the business format and services

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求及多样化、个性化生活消费需求与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基础上,选择运用新运营模式,新技术手段等创新方式的服务设施。

在《社区商业设施设置与功能要求 GB/T37915-2019》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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