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Public information graphical symbols-Part 9:Symbols for accessible facilities

GB/T 10001.9-2021

2021-03-09 发布

2021-10-01 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1000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按照应用的领域分为通用符号和特定领域的符号,拟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用符号;

——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第3部分:客运货运符号;

——第4部分:运动健身符号;

——第5部分:购物符号;

——第6部分:医疗保健符号;

——第7部分:办公教学符号;

——第8部分:行为指示符号;

——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

——第10部分:通用符号要素。

本部分为GB/T10001的第9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T 10001.9-2008《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9部分:无障碍设施符号》,与GB/T 10001.9-200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增加图形符号11个:无障碍升降台、无障碍柜台、无障碍淋浴间、助听回路、辅助犬、盲人、老年人优先、伤残者优先、孕妇优先、带婴幼儿者优先、体内带有医疗装置者优先;

b)修改图形符号2个:视力障碍、行走障碍;

c)删除图形符号2个:导听犬、导盲犬。

本部分由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59)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肢残人协会、中国盲人协会、中国聋人协会、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亮、白殿一、安姚舜、齐青、陈永权、邹传瑜、田露、李庆忠、杨洋。

本部分于2008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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