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6.0.1 装饰装修不得扩大地下室和半地下室面积或增加层高,不得破坏原建筑基础构件和移除基础构件周边的覆土。

6.0.2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的装饰装修应采取防水、排水、除湿、防潮、防滑、采光、通风的构造措施。

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设计规范 JGJ367-2015》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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