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固定件


4.5.1 固定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固定件、配件的规格及技术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满足屋面防水等级和安全的要求;

2 固定件应具有耐腐蚀性能;

3 当固定岩棉等纤维状绝热材料时,宜采用带塑料套管的固定件。

4.5.2 在高湿、高温、腐蚀等环境下,或室内常年湿度大于70%时,应采用不锈钢螺钉。

4.5.3 固定件宜提供抗松脱测试报告。

4.5.4 固定件应进行现场拉拔试验。

条文说明

4.5.1 固定件包括固定钉、垫片、套管和压条。

1 我国地域广大,气候条件差异较大,从屋面防水等级和安全性方面考虑,固定件的材质、形状、强度和使用寿命应满足系统设计要求。

2 在常年干燥或相对湿度低于70%的使用环境下可选用碳钢固定件,但应通过不少于15个周期的抗酸雨试验,表面红锈腐蚀面积不超过15%;抗盐雾试验不得低于1200h,无红锈。抗酸雨试验应按《金属和其他无机覆盖层 通常凝露条件下的二氧化硫腐蚀试验》GB9789进行,抗盐雾试验应按《人造气氛腐蚀试验 盐雾试验》GB/T 10125进行。

3 纤维状绝热材料的抗压强度不高,采用一般的固定件容易对防水层造成破坏,采用带塑料套管的固定件可以避免防水层破坏,同时具有减少固定件的热桥效应。

国外对套管紧固件在常温下的耐冲击(脆性)测试要求如下:

1)套管在(23±2)℃温度,相对湿度(50±5)%的条件下放置14d;

2)套管的上部边缘被来自45°方向的力撞击,撞击力为(2.0±0.01)kg,高度不应小于1m;

3)样品中的任何5个套管都可通过上述撞击力,且没有任何损坏。

国外对套管紧固件在老化后的耐冲击(脆性)测试要求如下:

1)套管在78℃~82℃的温度条件下放置28d;

2)套管的上部边缘被来自45°方向的力撞击,撞击力为(2.0±0.01)kg,高度不应小于1m;

3)样品中的任何5个套管都可通过上述撞击力,且没有任何损坏。

4.5.2 在极端恶劣环境下,如近海、海岛及极端化学腐蚀环境下应采用奥氏体不锈钢螺钉。

4.5.3 固定件在长期使用中会产生松脱或螺钉反旋,松脱或螺钉反旋与固定件的螺纹设计和材质相关,因此有必要对固定件进行抗松脱测试。

欧洲《柔性屋面防水卷材机械固定系统欧洲技术认证指南》ETAG006 对固定件的抗松脱性能要求见表2。

标准附图

4.5.4 固定钉和垫片(或套管)要配套共同做拉拔测试,得到的抗拉拔力可作为设计参考值。

在机械固定单层防水卷材屋面系统中,固定件的拉拔力至关重要。因为,在风荷载的作用下,屋面的抗风揭能力是由屋面的防水卷材、绝热材料、隔汽材料、固定件和屋面结构(如压型钢板)等组成的屋面系统承担的,屋面材料承担的抗风揭力是通过固定件传递给屋面结构的。因此,屋面系统的抗风荷载设计计算可以用固定件的拉拔力表示,同时应通过屋面系统抗风揭试验,最终验证所选用的防水卷材、绝热材料和固定件是否满足风荷载设计要求。

对于套管紧固件还应测试套管与固定钉的结合力,并与固定钉的抗拔力比较后,取较小值作为套管紧固件的抗拔力值。

拉拔试验可参照欧洲《柔性屋面防水卷材机械固定系统欧洲技术认证指南》ETAG006的相关规定。

对于混凝土结构基层,应单独进行现场拉拔测试。

在《单层防水卷材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JGJ/T316-2013》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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