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竣工验收


6.2.1 竣工验收应在辐射供暖供冷系统性能检测合格后进行。

6.2.2 竣工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

1 施工图、竣工图和设计变更文件;

2 主要设备和管材、配件等主要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3 辐射供暖供冷系统性能检测报告;

4 中间验收记录;

5 冲洗和试压记录;

6 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7 系统试运行和调试记录;

8 材料和产品的现场复验报告;

9 工程使用维护说明书。

在《辐射供暖供冷技术规程 JGJ142-2012》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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