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C(规范性附录) 玻璃采光顶抗软重物撞击性能检测方法


C.1 设备

C.1.1 试验框架

试验框架应足够坚固,能承受试验载荷,且不影响试验结果。试验设备示意见图C.1。

标准附图

C.1.2 撞击物

撞击物为总重45.0kg±0.1kg,直径约400mm的球状皮袋,其中装有表观密度约1500kg/m³的砂子(通过2mm筛孔筛选的砂)。

C.1.3 设备装置要求

悬挂装置的挂点应足够坚固,并能调整以满足不同撞击位置的需要。悬挂撞击物宜采用直径为5mm的钢丝绳。

C.2 程序

C.2.1 撞击能量

撞击能量按式(C.1)计算:

标准附图

式中:

E——撞击能量,单位为牛顿米(N·m);

m——撞击物的质量,单位为千克(kg);

H——撞击物降落高度,单位为米(m)。

C.2.2 撞击点

撞击点宜包括下列位置:

a)面板的几何中心;

b)面板长边的中点;

c)相邻面板的交界点;

d)采用点支承连接方式的面板与点支承装置的连接点。

C.2.3 试验过程

C.2.3.1 调整悬挂点的位置,使撞击物体和悬挂钢丝绳在自由状态时,撞击物在玻璃采光顶面板上的垂直投影的几何中心位于测点以50mm为半径的圆形范围内。

C.2.3.2 按设定的撞击降落高度提升撞击物,撞击物的下边缘与测点的距离与确定的撞击下落高度之差不超过20mm。

C.2.3.3 释放撞击物体,使撞击物体自由下落并对测点进行撞击。

C.2.4 结果判定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判定为不合格:

a)撞击力消失后,试件不能恢复,出现明显变形;

b)撞击后发生零部件脱落;

c)室内侧面板出现破坏。

C.3 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含下列信息:

a)测试依据;

b)试件的委托单位;

c)试件类型、规格尺寸、材料、开关和结构,以及五金件位置的全部相关详细情况;

d)试验中发生破坏的详细情况;

e)试验室的名称和地点;

f)检测人员签字;

g)试验日期。

在《建筑玻璃采光顶技术要求 JG/T231-2018》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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