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 标志

产品出厂应有下列标志:

——产品名称;

——执行标准号;

——产品标记;

——数量;

——质量;

——商标;

——制造厂名和厂址;

——出厂日期及拼卷标记。

出口产品按外销要求。

8.2 包装

单件用除潮材料包装,包装后平整牢固,并应附有合格证,合格证应包含产品名称、商标或制造厂名称、检验员代号、生产日期。

8.3 运输

产品在运输中避免冲击、挤压、雨淋、受潮及化学品的腐蚀。

8.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空气流通,相对湿度小于85%,无腐蚀性气体的仓库中,若产品置于底层仓库中,应离地面200mm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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