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检验规则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1 出厂检验

7.1.1 出厂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项目应按下列规定。正常生产时,出厂检验应每批进行一次。

a) 胶黏剂:拉伸粘结强度原强度、可操作时间;

b)岩棉板/带:外观、尺寸、垂直于板面方向的抗拉强度;

c)玻纤网:单位面积质量、耐碱断裂强力;

d)锚栓:抗拉承载力标准值、圆盘强度标准值;

e)抹面胶浆:拉伸粘结强度原强度、可操作时间。

7.1.2 判定规则

经检验,全部检验项目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定该产品的检验项目合格。若有检验项目不符合要求时,则判定该检验项目不合格。

7.1.3 组批与抽样

7.1.3.1 检验批

系统组成材料检验批规定如下:

a)岩棉板和岩棉带:同一材料、同一工艺、同一规格每500m³为一批,不足500m³时也为一批;

b)胶黏剂:同一材料、同一工艺、同一规格每100t为一批,不足100t时也为一批;

c)抹面胶浆:同一材料、同一工艺、同一规格每100t为一批,不足100t时也为一批;

d)玻纤网:同一材料、同一工艺、同一规格每20000㎡为一批,不足20000㎡时也为一批;

e)锚栓:同一材料、同一工艺、同一规格每50000件为一批,不足50000件时也为一批。

7.1.3.2 抽样

抽样分别按系统和系统组成材料两种情况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系统:在检验批中随机抽取,抽样数量应满足检验项目所需样品数量;

b)系统组成材料:按照材料所采用的产品标准的规定进行抽样。

7.2 型式检验

7.2.1 型式检验项目

岩棉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及其组成材料的型式检验项目应为第6章规定的全部项目。

7.2.2 型式检验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正常生产时,岩棉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应每两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岩棉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组成材料每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b)新产品定型鉴定时;

c)当产品主要原材料及用量或生产工艺有重大变更时;

d)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7.2.3 判定规则

判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a)经检验,若全部检验项目符合要求,则判定该产品合格。若有两项及两项以上检验项目或耐候性不符合要求时,则判定该产品不合格;

b)若一项检验项目(不含耐候性)不符合要求时,应对同一批产品进行加倍取样复验,如符合,则判定该产品合格,如不符合,则判定该产品不合格。

在《岩棉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 JG/T483-2015》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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