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被动式太阳能利用


4.5.1 被动式太阳能利用宜选用直接受益式太阳房,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朝向宜在正南±30°的区间;

2 应经过计算后确定南向玻璃面积与太阳房楼地面面积之比;

3 应提供足够的蓄热性能良好的材料;

4 应设置防止眩光的装置;

5 屋面天窗应设置遮阳和防风、雨、雪的措施。

4.5.2 被动式太阳房选用的集热窗传热系数应小于3.2W/(㎡·K),玻璃的太阳光总透射比应大于0.7。

4.5.3 应提高被动式太阳房围护结构的热稳定性。

在《温和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 475-2019》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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