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
投稿教程
网站建议
登陆
注册
导航
首页
法规标准
培训课件
隐患排查
风险管控
应急管理
事故案例
制度台账
职业健康
评价报告
软件工具
MSDS查询
标准查询
主页
>
规范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
>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总目录
三、业务范围
(六)综合资质
承担全部专项资质中已取得检测参数的检测业务。
(七)专项资质
承担所取得专项资质范围内已取得检测参数的检测业务。
上一节:二、标准
下一节:四、附则
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内检索
检 索
可同时查询多个内容,分隔符:空格为“与”,“\”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