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 投稿教程 网站建议
登陆 注册
蓬恩安全资讯网-www.shpesafe.com
导航
  • 首页
  • 法规标准
  • 培训课件
  • 隐患排查
  • 风险管控
  • 应急管理
  • 事故案例
  • 制度台账
  • 职业健康
  • 评价报告
  • 软件工具
  • MSDS查询
  • 标准查询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基本规定
  • 3 城市生活垃圾产量预测
  • 3.1 一般规定
  • 3.2 预测方法
  • 4 环境卫生收集设施
  • 4.1 一般规定
  • 4.2 生活垃圾收集点
  • 4.3 生活垃圾收集站
  • 4.4 废物箱
  • 4.5 水域保洁及垃圾收集设施
  • 5 环境卫生转运设施
  • 5.1 一般规定
  • 5.2 生活垃圾转运站
  • 5.3 垃圾转运码头、粪便码头
  • 6 环境卫生处理及处置设施
  • 6.1 一般规定
  • 6.2 生活垃圾焚烧厂
  • 6.3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 6.4 堆肥处理设施
  • 6.5 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设施
  • 6.6 粪便处理设施
  • 6.7 建筑垃圾处理、处置设施
  • 7 其他环境卫生设施
  • 7.1 公共厕所
  • 7.2 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
  • 7.3 洒水(冲洗)车供水器
  • 7.4 环卫工人作息场所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主页 > 规范 >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 GB/T 50337-2018 >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总目录

5 环境卫生转运设施


5.1 一般规定

5.2 生活垃圾转运站

5.3 垃圾转运码头、粪便码头

上一节:4.5 水域保洁及垃圾收集设施 下一节:5.1 一般规定
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 GB/T 50337-2018》内检索
可同时查询多个内容,分隔符:空格为“与”,“\”为或。
二维码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业务合作 | 法律声明

Copyright SHPESAFE.COM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988号   Email:admin@shpesafe.com

本站收录的标准条文与条文说明均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政府文件的正式文本内容,仅供查阅参考;
正式使用请以正式出版的标准文本为准。已废止、已作废的标准不予收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