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辅助设施检修


8.1 一般规定

8.1.1 辅助设施检修包括储能厂房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预制舱等设施的检修。

8.1.2 可燃气体探测装置与联动舱级和簇级断路器、通风系统联动功能失效,应检查设备本体及通信情况,异常时应进行修理或更换。

8.2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系统

8.2.1 检查采暖器变形、破损、腐蚀及支架松动、电源接线连接紧固程度,异常时应进行修理或更换。

8.2.2 检查温度控制器、温度传感器破损及连接紧固程度,异常时应进行修理或更换。

8.2.3 检查通风风机变形、破损、腐蚀、转动、异响情况,异常时应进行修理或更换。

8.2.4 检查百叶窗变形、破损、开闭情况,异常时应进行修理或更换。

8.2.5 检查空气调节系统异响情况,异常时应进行修理或更换。

8.3 预制舱

8.3.1 检查预制舱外观、密封情况,包括变形、沉降、破损、开裂、锈蚀、渗漏等。舱体破损、开裂、锈蚀、渗漏时,应进行修理;变形、沉降时,应更换预制舱。

8.3.2 检查接地引下线连接情况。松动时应紧固,接地电阻不满足要求时应进行处理。

8.3.3 检查交直流电缆孔洞,封堵破坏或脱落时应进行。

8.3.4 检查舱内温湿度及凝露,驱潮加热装置运行情况。温湿度异常或出现凝露时,应采取除湿保温措施。驱潮加热装置无法正常运行时,应进行更换。

8.3.5 检查舱内低压交流供电回路,无法正常供电时应进行修理或更换。

8.3.6 检查浪涌保护器状态,浪涌保护器损坏时应更换为同一规格浪涌保护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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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化学储能电站检修规程 GB/T42315-2023》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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