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出厂检验


企业在产品出厂前应对控制器进行下述试验项目的检验:

a)主要部(器)件检查;

b)火灾报警功能试验;

c)火灾报警控制功能试验;

d)故障报警功能试验;

e)屏蔽功能试验;

f)监管功能试验;

g)自检功能试验;

h)检查功能试验;

i)与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通信功能试验;

j)绝缘电阻试验;

k)泄漏电流试验。

每台控制器在出厂前均应进行上述试验。以组件形式出厂的控制器,应配接相关部分组成整机,进行上述试验。其中任一项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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