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D 公路等级


D.0.1 公路等级应根据公路的功能和能够适应的交通量确定,确定公路等级的各种汽车的交通量均以小客车作为标准车型进行换算,各种汽车的代表车型和车辆折算系数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的规定。

D.0.2 公路根据功能和适应的年平均日交通量分为以下等级:

1 高速公路:专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全部控制出入的干线公路。按车道数量,高速公路一般分为:

1)四车道高速公路:应能适应年平均日交通量25000辆~55000辆;

2)六车道高速公路:应能适应年平均日交通量45000辆~85000辆;

3)八车道高速公路:应能适应年平均日交通量60000辆~100000辆。

2 一级公路:供汽车分向、分车道行驶,并可根据需要控制出入的多车道公路。按车道数量,一级公路一般分为:

1)四车道—级公路:应能适应平年均日交通量15000辆~30000辆;

2)六车道—级公路:应通适应年平均日交通量25000辆~55000辆。

3 二级公路: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二级公路应能适应年平均日交通量5000辆~15000辆。

4 三级公路:主要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公路。三级公路应能适应年平均日交通量为2000辆~6000辆。

5 四级公路:主要供汽车行驶的双车道或单车道公路。

1)双车道四级公路:应能适应年平均日交通量2000辆以下;

2)单车道四级公路:应能适应年平均日交通量400辆以下。

条文说明

本附录引自现行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与本规范第6.1.2条中架空线路与各级公路的交叉、跨越和接近的安全距离有要求有关。

在《城市配电网规划设计规范 GB50613-2010》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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