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 通信用外市电引入


9.4.1 设备安装和导线敷设环境应符合设备正常工作需要和安全生产运行要求。

9.4.2 设备施工中,不得选用、安装已损坏、变形、受潮、发霉以及质量证明文件缺失的设备。

9.4.3 设备及槽道安装应保证安装牢固,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工艺标准要求。

9.4.4 移动通信机房加电前应进行安全送电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加电,同时应具有应急处理措施。

9.4.5 涉及在线扩容、割接和带电作业时,应制订相应的实施方案,并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条文说明

9.4.3 施工及验收中各类设备及槽道的安装允许偏差可参考现行国家标准《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GB 51199中的相关规定。

在《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标准 GB51456-2023》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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