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竣工验收


7.4.1 竣工验收应在单位工程验收和试运行合格后进行。

7.4.2 竣工验收应按《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28的相关规定执行,验收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管道轴线偏差;

2 管道地基处理、胸腔回填料、回填土高度和回填密实度;

3 回填前预制保温管外壳完好性;

4 预制保温管接口及报警线;

5 预制保温管与固定墩连接处防水防腐及检查室穿越口处理;

6 预拉预热伸长量、一次性补偿器预调整值及焊接线吻合程度;

7 防止管道失稳措施。

条文说明

7.4.1 竣工验收指试运行合格后,竣工资料已整理完毕,而且宜在正常运行一段时间后,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管理单位等对资料和工程进行验收。竣工验收是在各种检验及自检的基础上进行的验收,主要目的是检查工程各部位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及使用标准,检查各种记录是否完整、合格。

7.4.2 《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28对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步骤、验收项目、合格判定、文件资料、存档等进行了规定。

在《城镇供热直埋热水管道技术规程 CJJ/T81-2013》内检索
可同时查询多个内容,分隔符:空格为“与”,“\”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