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2 标准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要求(或规定)”。

在《建筑照明术语标准 JGJ/T119-2008》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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