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重复性试验


5.4.1 目的

检验探测器连续工作的稳定性。

5.4.2 方法

5.4.2.1 将试样的灵敏度调整为制造商规定的最大灵敏度。

5.4.2.2 按附录A规定测量三次响应阈值,两次测量的时间间隔不应小于10min,但不大于1h。最后一次测量后,保持试样状态不变。

5.4.2.3 将试样不间断通电7d,然后按附录A规定测量三次响应阈值,两次测量的时间间隔不应小于10min,但不大于1h。

5.4.2.4 将测得的六个响应阈值中的最小值定为Amin,最大值定为Amax。

5.4.3 要求

5.4.3.1 通电期间,试样不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

5.4.3.2 响应阈值不应小于0.5dB。

5.4.3.3 响应阈值的比值Amax:Amin不应大于1.3。

在《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 GB14003-2005》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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