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 重复性


重复测量6次探测器的报警值和报警时间,两次测量的时间间隔应不小于3min,每次测量的探测器的报警值和报警时间均应符合5.2的。

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2部分: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GB14287.2-2014》内检索
可同时查询多个内容,分隔符:空格为“与”,“\”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