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3 耐火性能
使用熔点低于800℃的金属材料或非金属材料制造的阀体和阀盖时,充满水的干式报警阀应能承受800℃耐火试验15 min,试验后阀瓣组件应能自由开启,阀体应能承受2倍额定工作压力的静水压,保持2 min,无永久变形或损坏。
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4部分:干式报警阀 GB5135.4-2003》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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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熔点低于800℃的金属材料或非金属材料制造的阀体和阀盖时,充满水的干式报警阀应能承受800℃耐火试验15 min,试验后阀瓣组件应能自由开启,阀体应能承受2倍额定工作压力的静水压,保持2 min,无永久变形或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