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分类


4.1.1 按是否有动力源可分为:

a)无动力消防泵(简称泵);

b)消防泵组(简称泵组)。

4.1.2 无动力消防泵可按以下规则分类:

4.1.2.1 按使用场合可分为:

a)车用消防泵;

b)船用消防泵;

c)工程用消防泵;

d)其他用消防泵。

4.1.2.2 按出口压力等级可分为:

a)低压消防泵;

b)中压消防泵;

c)中低压消防泵;

d)高压消防泵;

e)高低压消防泵。

4.1.2.3 按用途可分为:

a)供水消防泵;

b)稳压消防泵;

c)供泡沫液消防泵。

4.1.2.4 按辅助特征可分为:

a)普通消防泵;

b)深井消防泵;

c)潜水消防泵。

4.1.3 消防泵组可按以下规则分类:

4.1.3.1 按动力源形式可分为:

a)柴油机消防泵组;

b)电动机消防泵组;

c)燃气轮机消防泵组;

d)汽油机消防泵组。

4.1.3.2 按用途可分为:

a)供水消防泵组;

b)稳压消防泵组;

c)手抬机动消防泵组。

4.1.3.3 按泵组的辅助特征可分为:

a)普通消防泵组;

b)深井消防泵组;

c)潜水消防泵组。

4.1.4 以上为基本分类,但各类之间可相互结合,如中低压消防泵,高低压车用消防泵,普通消防泵组,电动潜水消防泵组等。

在《消防泵 GB6245-2006》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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