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连体隔热衣裤
5.4.1 连体隔热衣裤对消防员的躯干、颈部、手臂、手腕和腿部提供保护,但不包括头部、手部和脚部。
5.4.2 连体隔热衣裤应穿着方便,腰臀部和腿部应采用松量设计,应考虑与呼吸保护装具配套使用,背部背囊应至少能够容纳 6.8 L 空气呼吸器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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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 连体隔热衣裤对消防员的躯干、颈部、手臂、手腕和腿部提供保护,但不包括头部、手部和脚部。
5.4.2 连体隔热衣裤应穿着方便,腰臀部和腿部应采用松量设计,应考虑与呼吸保护装具配套使用,背部背囊应至少能够容纳 6.8 L 空气呼吸器气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