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试验方法


6.1 一般要求

6.1.1 导管应在制造完成24h以后方可进行试验。

6.1.2 除另有规定外,试验通常在室温10~35℃下进行;仲裁检验时,试验应在25℃±15℃环境下进行。

6.1.3 除另有规定外,每种试验项目要在三个试样上进行。任意抽取三根导管,每节导管长不小于2m,从这些管子上切取各种试验用的试样,每一根导管对每种试验提供一个试样。

6.2 标记

用一块充分浸水的纯棉布以2次/s的速度(手的进退动作各算一次) 匀速在同一标记上擦拭15s,再用一块充分浸透汽油的纯棉布以同样速度擦拭15s。

6.3 尺寸

刚性导管尺寸按GB/T14823.2-1993中7.3规定方法进行试验。

可弯导管尺寸按GB/T14823.4-1993 中7.3规定方法进行试验。

6.4 外观结构

刚性导管尺寸按GB/T14823.2-1993中7.4规定方法进行试验。

可弯导管尺寸按GB/T14823.4-1993中7.4规定方法进行试验。

6.5 电气力学性能

电气力学性能按表7、表8规定方法进行试验。

a) 刚性导管

标准附图

b) 可弯导管

标准附图

6.6 燃烧性能试验

燃烧性能按表9规定方法进行试验。

标准附图

在《电气安装用阻燃PVC塑料平导管通用技术条件 XF305-2001》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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