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第2部分:逃生缓降器

Escape apparatus for building fire——Part 2: Automatic and repetitive

rescue controlled descent device

GB21976.2-2012

2012-11-05发布 2013-06-01实施

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本部分的第4章、第6章和7.1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GB21976《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分为以下部分:

——第1部分:配备指南;

——第2部分:逃生缓降器;

——第3部分:逃生梯;

——第4部分:逃生滑道;

——第5部分:应急逃生器;

——第6部分:逃生绳;

——第7部分: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第8部分:化学氧消防自救呼吸器;

......。

本部分为GB21976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器具配件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5)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宝忠、周维全、金鞾、马伟光、韩翔、李申、孙卫东。

本部分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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