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管道内的体积流量


排烟管道内的体积流量应设置为1.0m3/s±0.05m3/S,试验过程中体积流量应保持在0.7m3/S〜1.2m3/s范围内。

在《电缆或光缆在受火条件下火焰蔓延、热释放和产烟特性的试验方法 GB/T31248-2014》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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