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检验分类


7.1.1 出厂检验

涂覆钢管成品出厂前应按表3的规定进行出厂检验。

7.1.2 型式检验

有下述情况之一者,应按表3的规定进行型式检验:

a) 正式生产后,产品的结构、材料、工艺中任何一项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b) 产品停产超过一年恢复生产时;

c) 产品转厂生产或异地搬迁生产时;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管理部门提出检验要求时。

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20部分:涂覆钢管 GB/T5135.20-2010》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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