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型号编制


公共汽车客舱固定灭火系统的型号编制规则如下:

标准附图

示例:

GKM-12-200/-5。表示为某公司生产的、适用最大车长为12m、灭火剂储存装置的容量为200L、系统适用最低环境温度为-5℃的公共汽车客舱固定灭火系统。

在《公共汽车客舱固定灭火系统 XF1264-2015》内检索
可同时查询多个内容,分隔符:空格为“与”,“\”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