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产品分类
4.1 分类
消防员接触式送受话器(以下简称送受话器)按传导形式分为:
a) 喉式送受话器,代码H;
b) 全骨导送受话器,代码Q;
c) 半骨导送受话器,代码B。
4.2 型号
送受话器型号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示例1:型号RJS-H-Z表示直流电源供电型喉式消防员接触式送受话器;
示例2:型号RJS-Q表示无电源型全骨导消防员接触式送受话器。
在《消防员接触式送受话器 GB/T26129-2010》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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