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产品分类


4.1 分类

消防员接触式送受话器(以下简称送受话器)按传导形式分为:

a) 喉式送受话器,代码H;

b) 全骨导送受话器,代码Q;

c) 半骨导送受话器,代码B。

4.2 型号

送受话器型号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标准附图

示例1:型号RJS-H-Z表示直流电源供电型喉式消防员接触式送受话器;

示例2:型号RJS-Q表示无电源型全骨导消防员接触式送受话器。

在《消防员接触式送受话器 GB/T26129-2010》内检索
可同时查询多个内容,分隔符:空格为“与”,“\”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