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 耐压试验


4.15.1 目的

检验探测器的耐压性能。

4.15.2 试验方法

4.15.2.1 将试样在温度为25°C±2°C、相对湿度不大于70%的湿热试验箱内放置24 h。

4.15.2.2 取出后,将试样和底座安装在耐压试验设备的一块金属板上(电压地端),再将试样的所有接点相互短接,并按下述要求在短接处和金属板之间施加试验电压:

a)试样额定工作电压有效值不超过50 V时:试验电压以100 V/s~500 V/s的升压速率从0 V升到500X(1±0.1)V,保持60 s±5 s;

b)试样额定工作电压有效值超过50 V时:试验电压以100 V/s~500 V/s的升压速率从0 V升到1500X(1±0.1)V,保持60 s±5 s。

4.15.3 要求

试验期间,试样不应发生表面飞弧、扫掠放电、电晕或击穿现象,且泄漏电流应不大于20 mA。

4.15.4 试验设备

耐压试验装置主要技术参数:

a)试验电源:50X(1±0.01)Hz、0 V~1500 V(有效值)连续可调;

b)升压速率:100 V/s~500 V/s;

记时时间:60s±5s。

在《点型紫外火焰探测器 GB12791-2006》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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