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试验房间设计和建造


7.1 本试验规定了复合夹芯板建筑体燃烧性能的评价方法,复合夹芯板组件的尺寸和结构应与实际使用情况相一致。按照实际使用中制品的拼接和安装方法对其进行评估,如果支撑件是结构的一部分,则试验时在特定位置要使用此支撑件。如果板材是自支撑,为安全起见,应采用非连接的外部框架。

7.2 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按第6章的要求用复合夹芯板试样建造一个实体房间(见图1)进行试验。试验房间由四面垂直的墙和吊顶组成,建造在硬质的不燃地面上,房间的内部空间尺寸如下。

长:(4.8±0.05)m。

宽:(4.8±0.05)m。

高:(4.0±0.05)m。

7.3 房间的正面应设置一个门洞,其他墙上无任何通风开口,门洞大小如下。

宽:(4.8±0.05)m。

高:(2.8±0.05)m。

7.4 试验房间可建造在室内或室外。

7.5 试验前生产商应提供不同构件的整体布局图和结构详图,包括样品的拼接和任何框架连接的详细要求。

图2和图3是一个安装了内支撑框架的复合夹芯板建筑体的示意图。

注:样品数量和厚度根据试样类型可与示例所要求的不同,另外,支撑架的型号也应根据实际的安装方式来确定。

标准附图

标准附图

标准附图

标准附图

标准附图

在《复合夹芯板建筑体燃烧性能试验 第2部分:大室法 GB/T25206.2-2010》内检索
可同时查询多个内容,分隔符:空格为“与”,“\”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