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技术要求


5.1 水基型阻燃处理剂

5.1.1 液体水基型阻燃处理剂的外观状态应无沉淀、无色或浅色均匀液体。

5.1.2 固体水基型阻燃处理剂在按生产商规定的比例溶解后,外观状态应符合5.1.1的要求。

5.1.3 液体水基型阻燃处理剂的pH值应为5≤pH≤8。

5.2 阻燃处理后的基材

5.2.1 经水基型阻燃处理剂处理后的基材外观、颜色不应有明显改变,表面不应有可见的固体残留物或明显斑迹。

5.2.2 经水基型阻燃处理剂处理后的基材应满足表1的要求。木材及织物用水基型阻燃处理剂处理木材和织物基材需同时满足表1的要求。

标准附图

5.2.3 水基型阻燃处理剂处理的基材,其吸附干量等级划分见表2。

标准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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