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消防球阀

Ball valves for fire protection

GA 79-2010

代替GA 79—1994

2010-12-05发布 2010-12-05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

本标准第5章是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GA 79-1994《消防球阀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废止。

本标准与GA 79-1994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驱动方式”的分类(见3.3);

——简化了规格要求,改为按相关标准选用DN(公称尺寸),并调整了型号编制方法(见第4章, 1994年版的3.2);

——增加了球阀结构长度和连接尺寸的要求(见5.1.3);

——增加了球阀流道的要求(见5.1.4);

——增加了球阀动力驱动装置的要求(见5.1.5);

——增加了过流部件的耐腐蚀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2、6.2);

——增加了应急操作手柄的要求(见5.3.2);

——修改了耐压、密封性能和静压寿命的指标(见5.4.1、5.4.2和5.5,1994年版的4.4.1、4.4.2和4.5);

——删除了球阀涂层颜色的规定(见1994年版的4.6);

——修改了球阀的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见8.2,1994年版的7.2);

——增加了球阀试验程序和样品数量的说明(见附录A)。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消防器具配件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标准附图

、顾文杰、徐俊高、胡斌、刘丰年。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A 79-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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