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

本标准不适用于:

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

b)军事设施;

c)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

d)危险化学品的厂外运输(包括铁路、道路、水路、航空、管道等运输方式);

e)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18》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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