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 疲劳强度试验


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a) 本项试验使用4只玻璃球型喷头试样,每只喷头试样重复进行4次试验。

b) 试验在液浴中进行,公称动作温度不超过79℃的喷头采用水浴(宜用蒸馏水),公称动作温度高于79℃的喷头使用油浴(或其他适当的介质)进行试验。

c) 将试样置于液浴中,升温速率不超过20℃/min,使温度从(20±5)℃升至低于其公称动作温度(20±2)℃,然后使液浴温度以1℃/min的速率升温直至玻璃球的气泡消失或低于动作温度范围下限5℃。

d) 将喷头从液浴中取出,使其在空气中冷却,直至玻璃球气泡重新出现。

e) 在冷却过程中,玻璃球的尖端(封口端)应指向下方。

f) 疲劳强度试验后的所有试样进行0.035MPa压力下的功能试验。

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第22部分:特殊应用喷头 GB5135.22-2019》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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