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再生水 reclaimed water

城市污水经适当再生工艺处理后,达到一定水质要求,满足某种使用功能要求,可以进行有益使用的水。

[GB/T 19923-2005,定义3.2]

3.2 城市杂用水 urban mis ellaneous use

用于冲厕、车辆冲洗、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等非饮用的再生水。

3.3 冲厕用水 toilet flushing use

用于公共及住宅卫生间便器冲洗的再生水。

3.4 城市绿化用水 urban landscaping use

用于除特种树木及特种花卉以外的庭院、公园、道边树及道路隔离绿化带、场馆及公共草坪,以及相似地区绿化的用水。

3.5 street sweeping use

道路清扫用水用于道路灰尘抑制、道路扫除用水源的再生水。

3.6 消防用水 fire protection use

用于市政、住宅小区及厂区消防的再生水。

3.7 建筑施工用水 construction site and concrete production use

用于建筑施工现场的土壤压实、灰尘抑制,以及混凝土用水。

在《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8920-2020》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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