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应备声压级测量


5.5.1 应备声压级测量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本标准第5.3.1条第2款的规定输入测量信号;

2 应调节公共广播系统增益使系统达到标称额定输出电压,当调节系统增益控制器件至增益最大位置,系统仍不能达到标称额定输出电压时,应使系统处于增益最大状态;

3 应在广播服务区内选定的测量点测量各点的宽带稳态有效值声压级。

5.5.2 应备声压级测量结果的处理和判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各测量点稳态有效值声压级的平均值应按下式计算:

标准附图

式中:La—各测量点稳态有效值声压级的平均值(dB);

Li——测量点i的宽带稳态有效值声压级(dB);

n——测量点数(个)。

2 各测量点稳态有效值声压级的平均值应为被测广播服务区的应备声压级。

3 当各测量点稳态有效值声压级的平均值符合本标准表3.3.1中的应备声压级规定时,应判定该广播服务区的应备声压级符合规定。

条文说明

5.5.1 测量应备声压级时,可逐步调节系统的增益控制器件,使系统达到额定输出电压。由于受定压功放频响范围的限制,对于部分公共广播系统来说,从系统设备输入标称额定输入电平的粉红噪声信号,系统不一定能达到标称额定输出电压。在这种情况下,将系统增益调至最大位置是合理的。此外,在该项测量中,宽带粉红噪声信号的大尖峰有可能使系统进入饱和状态,但只要系统能够承受是允许的。

当有必要核查系统中各个环节的粉红噪声信号电压(或电平)时,要使用真有效值仪表。

5.5.2 本条规定了应备声压级测量结果的处理和判定。

1 式(5.5.2)是各测量点的声能平均算法。

在《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标准 GB/T50526-2021》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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