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D (规范性附录)木塑、玻纤增强塑料、钢塑复合附框高低温反复尺寸变化率试验方法


D.1 目的

确定附框型材抵抗温度反复变化的能力。

D.2 试验设备

高低温环境试验箱(配有激光测距装置),恒温灵敏度±1℃,温度范围-30℃~100℃;激光测距装置的精度不应低于0.02mm,长度范围(1000±20)mm。

D.3 试样制备

从3根附框型材上各截取长度为(1000±5)mm的试件1个,切口应平整并与型材可视面垂直。

D.4 试验步骤

D.4.1 将试件在(23±2)℃下进行状态调节不少于24h。

D.4.2 用脱脂纱布蘸少许乙醇将试件表面探净晾干,将试件放置于温度稳定在23℃的高低温环境试验箱中,使用激光测距功能对试件的初始长度进行测量,记为L0。

D.4.3 在1h内降温到-20℃,保持1h,再在1h内升温到60℃,保持1h,此为第一个循环,时间为4h。

D.4.4 再进行第二个和第三个高低温循环,三个循环总时间为12h,见图D.1。

标准附图

D.4.5 循环过程中使用试验箱自动记录每个试件长度变化值,并取最大值为△L。

D.5 结果和表示

D.5.1 高低温反复尺寸变化率应按式(D.1)计算,精确至小数点后一位。

标准附图

式中:

R——试件的尺寸变化率;

△L——试件的尺寸变化,单位为毫米(mm);

L——试件在试验前的尺寸,单位为毫米(mm)。

D.5.2 高低温反复尺寸变化率为取三个试件的变化率最大值。

在《建筑门窗附框技术要求 GB/T39866-2021》内检索
可同时查询多个内容,分隔符:空格为“与”,“\”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