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评价表达形式


系统门窗评价应通过证书形式表达,且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a)申请方和评价机构名称、地址;

b)评价标准;

c)产品名称、系列、规格型号;

d)产品尺寸、面板配置、性能;

e)产品详细信息,如杆件、面板、五金、密封材料关键信息,规格尺寸、典型节点图等。

在《系统门窗通用技术条件 GB/T39529-2020》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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