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出厂产品应有质量合格证,包装箱上应标明产品标记、注册商标、数量、制造厂名及生产日期,并按GB/T191的规定,标明“易碎物品”和“堆垛层数”的字样或图标。

7.2 包装

产品应用专门包装制品包装,包装应紧密,防止松动、破损。

7.3 运输

运输中应有防压、防振、防潮措施,装卸时应轻拿轻放,防止机械损伤。

7.4 贮存

产品应按种类、规格堆放,堆放场地应坚实、平整、干燥。

上一节:6 检验规则 下一节:没有了
在《外墙外保温用防火分隔条 JG/T577-2022》内检索
可同时查询多个内容,分隔符:空格为“与”,“\”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