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特种设备、加热炉、油田专用容器和湿蒸汽发生器
5.3.1 油、气井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应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的规定,加热炉按SY 0031的规定执行。
5.3.2 湿蒸汽发生器按SY/T 5854的规定执行。
5.3.3 湿蒸汽发生器用液化气点火时,燃烧器燃烧正常后,应切断液化气,并将液化气罐移置安全地点。
在《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SY/T5225-2019》内检索
可同时查询多个内容,分隔符:空格为“与”,“\”为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