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 电源性能试验


5.8.1 主电源试验

在试样处于正常监视状态下,切断试样的主电源,使试样由备用电源供电,再恢复主电源,检查并记录试样主、备电源的转换、状态指示情况和主电源过流保护情况。

5.8.2 备用电源试验

使试样在正常状态下工作24h后,切断试样主电源,使试样在备用电源供电状态下工作8h,观察并记录试样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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