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运行、维护及管理


8.0.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及管理宜采用城乡统筹,统一运行、统一维护和统一管理。

8.0.2 应建立健全运行、维护及管理资料的记录和保存制度。

8.0.3 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排水管道、管道接口和转弯处。

8.0.4 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清理厨房下水和浴室排水清扫口。

8.0.5 应定期检查和清理检查井。

8.0.6 应定期对污水处理构筑物及相关设备进行保养、检查和清扫。

8.0.7 应定期根据水质水量特征调整运行参数。

8.0.8 宜定期对运行和维护人员进行培训。

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 GB/T51347-2019》内检索
可同时查询多个内容,分隔符:空格为“与”,“\”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