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0 发泡倍数和析液时间测定


6.20.1 将泡沫产生器、泡沫枪、泡沫炮、泡沫喷头等试件按正常工作位置安装在试验管网中,调整压力、流量,使其稳定在规定值上,应在产品规定的最小、最大和额定工作压力下进行试验。

6.20.2 低倍数泡沫产生器

6.20.2.1 试验采用净水,泡沫液和水的温度应在20℃±5℃范围内。试验可采用蛋白泡沫液、氟蛋白泡沫液、成膜氟蛋白泡沫液、水成膜泡沫液和抗溶性泡沫液等。

6.20.2.2 启动试验系统,使通过泡沫产生器的泡沫喷射在泡沫接受器(见图1)中心位置,待喷射稳定后用析液测定器(见图2)接受泡沫,同时启动秒表计时,接满后立即用刮板刮平。

6.20.2.3 除去析液测定器外泡沫,称重(M2)并计算25%析液质量。

标准附图

式中:

M3一一25%析液质量,单位为克(g);

M2一一析液测定器装满泡沫时的质量,单位为克(g);

M1一一析液测定器质量,单位为克(g)。

6.20.2.4 取出析液测定器下方的析液接收罐放在秤量器上,泡沫收集罐放在支架上,保持析出液滴落在析液接收罐中,当析出液体为M3停止计时,记录25%析液时间,称重精确到克。结果应符合5.2.2.1、5.2.3.2、5.2.4.2、5.2.5.3、5.2.6.3、5.2.7.3、5.5.4的规定。

6.20.2.5 计算发泡倍数

标准附图

式中:

N——发泡倍数,倍;

V——析液测定器的泡沫接收罐容积,单位为毫升(mL);

M1——析液测定器的质量,单位为克(g);

M2——析液测定器装满泡沫时的质量,单位为克(g);

ρ——泡沫混合液密度,取1g/mL。

6.20.2.6 试验分别在最小、额定、最大进口压力下进行。结果应符合5.2.2.1、5.2.3.2、5.2.4.2、

5.2.5.3、5.2.6.3、5.2.7.3、5.5.4的规定。

6.20.2.7 液下喷射泡沫产生器应在产生器下方或打开旁路发门接收泡沫,同时在试验过程中检查其背压值应符合5.2.3.3的规定。

6.20.3 中倍数泡沫产生器试验

6.20.3.1 试验采用净水,泡沫液和水的温度应在20℃±5℃范围内。

6.20.3.2 启动水泵,开启阀门,待发生器喷射泡沫稳定后,用筒形析液测定器接收泡沫,同时启动秒表计时。析液测定器尺寸见图3。

6.20.3.3 计算析液时间

除去析液测定器外泡沫,称重(M2)并计算50%析液质量。

标准附图

式中:

M3——50%析液质量,单位为克(g);

M2——析液测定器装满泡沫时的质量,单位为克(g);

M1——析液测定器质量,单位为克(g)。

6.20.3.4 计算发泡倍数

按6.20.2.5、6.20.2.6进行试验并测定发泡倍数,结果应符合5.2.7.3、5.2.8.4的规定。

图1 低倍泡沫收集器示意图

标准附图

图2 低倍泡沫析液测定器示意图

标准附图

图3 中倍泡沫析液测定器示意图

标准附图

6.20.4 高倍数泡沫产生器

6.20.4.1 试验采用净水,泡沫液和水的温度应在20℃±50℃范围内。

6.20.4.2 启动水泵,开启阀门,待产生器喷射泡沫稳定后,记录泡沫混合液的流量,并用筒形接收器接收泡沫,同时启动秒表计时。筒形析液测定器尺寸见图4。

6.20.4.3 按6.20.3.3测定50%析液时间,结果应符合5.2.9.3的规定。

6.20.4.4 发泡倍数的测定

启动试验系统,待喷射泡沫稳定后用泡沫接受网接受泡沫,用秒表记录泡沫充满的时间(t),泡沫接受网的容积(V)不应小于80m³。

标准附图

式中:

N——发泡倍数,倍;

V——泡沫接受网容积,单位为立方米(m³);

Q——泡沫混合液流量,单位为升每分钟(L/min) ;

t——泡沫充满接受网的时间,单位为秒(s)。

图4 高倍泡沫析液测定器示意图

标准附图

试验分别在最小、额定、最大工作压力下进行。结果应符合5.2.9.3的规定。

6.20.4.5 发泡量的测定

按6.20.4.1~6.20.4.4在最小、额定、最大工作压力下进行试验测定发泡量(L),试验结果应符合5.2.9.3的规定。

标准附图

式中:

L一一每分钟发泡量,单位为立方米每分钟(m³/min);

V一一泡沫接受网体积,单位为立方米(m³);

t一一泡沫充满接受网的时间,单位为秒(s)。

在《泡沫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 GB20031-2005》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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