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2 道床工程


Ⅰ 主控项目

17.2.1 道床材料的品种、材质、粒度、强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全面检查;中间、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

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并现场实查。

17.2.2 混凝土固定道床所用的水泥、骨料、水和外加剂的质量应符合本规范第8.3.1条~第8.3.5条的规定;配比、计量、搅拌和养护应符合本规范第8.3.6条、第8.3.7条、第8.3.9条的规定;混凝土强度应符合本规范第8.4.1条、第8.4.2条的规定。

17.2.3 混凝土固定道床的表面应整洁,不得有明显脱皮、麻面。

检查数量:全面检查;中间、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每个检查点前方1m范围。

17.2.4 道砟道床的上宽及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应为0~50mm.

检查数量:全面检查;中间、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点左、右的上宽和厚度。

Ⅱ 一般项目

17.2.5 道床铺设的中心线与设计值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要运输线路应为0~50mm;

2 一般运输线路应为0~100mm。

检查数量:全面检查;中间、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

检验方法:挂中线,尺量检查点上的中线至道床实际中心线的距离。

17.2.6 道砟道床的表面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应为±50mm。

检查数量:全面检查;中间、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

检验方法:挂腰线,尺量腰线至道床表面距离的最大和最小值。

17.2.7 混凝土固定道床的厚度、宽度、表面标高和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及检验应符合本规范第8.5.6条的规定。

17.2.8 固定道床上的预留孔洞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现场实测。

条文说明

Ⅰ 主控项目

17.2.1 道床的材料主要是指道砟,井下的道砟多采用碎石、卵石及不易风化、不自燃的坚硬矸石,其粒度宜为10mm~60mm,不得混有软石、泥块、煤块、木块、碎末。

在《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3-2010》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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