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0 照度测试


C.10.1 照度测试宜采用便携式数字照度计。

C.10.2 洁净室(区)照度的检测应在室内温度稳定和光源光输出稳定的状态后进行;对新荧光灯区应使用100h以上,并应在点燃15min后进行测试。

C.10.3 洁净室(区)照度的检测应测试一般照明,不应包括局部照明、应急照明等。

C.10.4 照度测试点应选择在工作面高度进行,宜为0.85m,通道测试高度宜为0.2m;测试点数量可按每50m2洁净室(区)面积一个点计算,且每个房间不得少于1个点。

在《洁净厂房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1110-2015》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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