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 自动化系统组成


9.1.1 冷轧带钢工厂自动化系统宜包括基础自动化系统(L1)、过程自动化系统(L2)、制造执行系统(MES)。

9.1.2 自动化系统的结构和配置应满足冷轧带钢工厂生产工艺和企业管理的要求。

9.1.3 自动化系统应具有可扩展性和兼容性,并应满足增加功能或扩大规模的需要。

条文说明

9.1.1 基础自动化系统(L1)为生产机组自动化系统的基本配置。过程自动化系统(L2)与制造执行系统(MES)可按照工厂生产规模和管理模式决定是否配置。

在《冷轧带钢工厂设计规范 GB50930-2013》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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