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着色设备


5.2.1 光纤着色设备选型应根据生产速度选型。

5.2.2 光纤着色设备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设备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1.5m;

2 设备与墙壁及配电柜的间距不应小于1m。

条文说明

5.2.1 一般着色设备都具有光纤涂覆功能,同工艺流程的写法一样,本条没有再分。选择着色机时,生产速度要求在2000m/min及以下时可选择单体式着色机,要求在2000m/min以上时可选择分体式着色机。

5.2.2 因为着色都需要单独在一个车间,设备不与其他生产设备混合,所以未规定与其他设备之间的间距。而涂覆有的与着色要求一样需要单独在一个车间,有的不需要。

本章规定的间距均指设备纵向之间的间距,从设备生产线整体(含配件)的外缘线算起。这些数据是根据相应的工艺中转盘可以在地面相向滚动计算的,也考虑到可以走小推车,同时这些数据也是实际经验的总结,即保证轻松自由操作又不浪费空间。

在《光缆生产厂工艺设计规范 GB51067-2014》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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